存在四項交通違法行為“任性”司機被扣36分
2018-11-08 17:14:14??來源: 責(zé)任編輯:浦城新聞網(wǎng) 我來說兩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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準駕不符,、使用偽造行駛證、使用其他車輛號牌,、超分駕駛等四項違法行為加在一起如何處罰,?南平高速交警給出答案:罰款5500元,行政拘留15天,,扣36分,。 10月25日8時許,南平高速交警支隊三大隊二中隊民警在京臺閩浙省際交警執(zhí)法站執(zhí)勤時,,接到公安交通集成指揮平臺預(yù)警,,一輛掛山東牌照的重型半掛牽引車逾期未報廢,執(zhí)勤民警立即組織攔截檢查,。 面對民警的檢查詢問,,駕駛員馬某支支吾吾、神情慌張,,還謊稱證件已丟失。民警當即通過技術(shù)手段進行核查與鑒定,,在證據(jù)面前,,馬某承認了自己的違法行為:他只有C1駕駛證,半牽引車駕駛證為假證,;把其它報廢車輛的車牌掛在自己車上,;今年7月,馬某因為準駕不符被交警部門行政拘留,,駕駛證扣了24分,。 最終,馬某因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相符的汽車,、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行駛證,、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號牌,、在一個記分周期內(nèi)累積記分達到12分等四項交通違法行為,被南平高支三大隊合并處以行政拘留15天,,駕駛證一次性記36分,,罰款5500元。???? ? (崔暢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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