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月1日起執(zhí)行!南平公積金政策有調(diào)整
2022-03-10 10:12:52??來源:南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責任編輯:肖練冰 我來說兩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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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日,,南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(fā)布通知,,調(diào)整住房公積金繳存最低限額,4月1日起執(zhí)行,。 一起來看看 ↓↓↓ 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: 根據(jù)《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(guān)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》(閩人社文〔2021〕148號)和《南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(guān)于調(diào)整住房公積金繳存最低限額的通知》(南房金委〔2022〕1號)精神,,結(jié)合我市實際,現(xiàn)就調(diào)整我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最低限額有關(guān)事項通知如下: 一,、從2022年4月1日起,,南平市各(縣、市)職工住房公積金月最低繳存基數(shù)(即月最低工資標準)分別調(diào)整為:延平區(qū),、建陽區(qū),、邵武市、武夷山市,、建甌市1810元,,順昌縣、浦城縣,、光澤縣,、松溪縣、政和縣1660元,。 二,、按照南平市各(縣、市)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乘以住房公積金最低繳存比例5%計算,,全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最低限額分別調(diào)整為:延平區(qū),、建陽區(qū)、邵武市,、武夷山市,、建甌市182元/月(單位和個人各91元/月),順昌縣,、浦城縣,、光澤縣、松溪縣,、政和縣166元/月(單位和個人各83元/月),。 本通知自2022年4月1日起執(zhí)行,。 南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2年3月9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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